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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運動教育學會辦理110年臺灣運動教育學博碩士論文獎實施辦法

 

110 年臺灣運動教育學博碩士論文獎實施辦法

 

一、主旨:臺灣運動教育學會(以下稱本會)為提升國內運動教育學學術研究質量,甄選運動教育學之傑出博碩士論文。


二、獎勵:每年2-4名,獲獎者由本會頒贈獎牌、獎狀與獎勵金參仟元;論文指導教授頒贈獎狀。


三、條件:申請論文須為申請截止日前3年內完成之博碩士論文。獲獎者須於獲獎後6個月內將論文改寫並投稿至「臺灣運動教育學報」,若未於期限內投稿將取消其獎勵。


四、評選方式: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針對「研究主題之創新性」、「研究方法之適切性」與「對理論與實務之貢獻性」進行評分。申請論文是否屬運動教育學領域由本會認定。


五、相關文件與程序:將申請表與論文電子檔以e-mail寄予臺灣運動教育學報主編徐偉庭老師(hsuwt@gms.ndhu.edu.tw)。


六、申請期程:即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。


七、結果公告日期:預計於110年11月15日公告於臺灣運動教育學會網站 http://www.tassp.org.tw


八、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以本會之公告為準。


九、網站連結:http://www.tassp.org.tw/page/news/show.aspx?num=142&page=1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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